会上,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长潘峰对当前点题督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要切实提高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扎实整改,进一步夯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并签订责任状,进一步落实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在点题督查工作中的管理责任。二是要广泛宣传,强化正面引导。进一步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和信教群众的引导工作,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各县(市)区民宗局、开发区社发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信众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各级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信教群众到依法登记的场所开展活动。三是要全面核查,分类精准施策。在巩固去年宗教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对非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按照 “五个一批”标准进行整改,列出清单,一点一策,精准施策。对登记场所实行民主管理组织,建立完善人员、财务、安全等管理制度;对明确为托管的,要签订权利、义务明确的托管协议和责任书;对纳入民间信仰管理的场所,实行“三个严禁”管理措施,即严禁宗教教职人员入驻场所、严禁设立功德箱、严禁开展宗教活动,并制定制度上墙。四是要强化督查,各方积极配合。市民宗局成立两个督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深入各县(市)区宗教场所检查督办。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成立督查专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明察暗访,对不接受管理和不依法开展活动、整改不到位场所和教职人员依法依规处置;各级宗教团体强化支持和配合,各级宗教团体要主动作为,切实发挥桥梁和纽带、把关和管理作用;各位教职人员切实担起示范和教化的作用,带领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正言正行。
培训会上,组织集中学习观看了黄石电视台《电视问政》点题督查工作专题片。邀请省民宗委宗教一处副调研员向祖文作《加强财务管理,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的专题辅导。市佛协会长宣读了《黄石市佛教协会关于加强教风建设的倡议书》,发出“五好”倡议。
各县(市)区民宗局、开发区社发局主要负责、分管负责同志、宗教科长,各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及主要教职人员代表,共计300余人参加。


